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,再一次被置于政策落实的核心位置 二维码
在2月17日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,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,再一次被置于政策落实的核心位置。 2月18日,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郑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,将推动地方政府、国有企业落实责任,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,切实加快清欠进度。 在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、居民消费力持续走弱的背景下,这场座谈会犹如一剂强心针,直指民营企业最迫切的痛点,特别是承担着城市基础服务的民营物业企业。 那么,民营物企的钱是不是真的快要到账了呢? 1、清欠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,中央和地方通过政策引导、制度保障、监督检查等多措并举,形成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强大合力,在以法制化解决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拖欠问题上,更是采取了重要举措。 2019年12月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》发布,提出要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”,并“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”。 2020年,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颁布并施行,展现出政府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。 然而,自《条例》实施至今已超过四年时间,其起到的实际效果却并不及预期。 工信部于去年4月公布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修订草案”)并向社会征求意见。 工信部表示,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特别是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,《条例》的实施面临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、账期拉长,“连环欠”现象较为突出。 2024年12月,审计署公开《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》,提及拖欠企业账款有所新增问题。 其中,10省市56个地区在按要求建立拖欠台账锁定存量后,2023年3月以来又新增拖欠76.31亿元。 此外,还有7省份30个地区通过直接销账、将无分歧欠款改为有分歧欠款等方式,虚报2023年完成存量清偿53.28亿元。 2、拖欠账款为何会新增? 审计署公布的《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》中分析的原因如下: 部分地方受经济基础薄弱叠加土地出让收入下滑、融资平台“造血”能力差等因素影响,从信托和保险机构、地方金融组织等多渠道违规举债、虚假化债,也反映出政绩观、债务观仍然存在偏差;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对无预算采购、超预算审批、禁止垫资建设等有规定,但不够细化、刚性不足,执行宽松使违法成本低,造成新增拖欠等问题屡禁不绝,加之地方财力紧张,清欠缺乏“源头活水”。2、地方政府的“非常规偿债” 除了越清越欠的现实困境外,对于物业企业来说,五花八门的抵债方式,也颇使企业头疼。现实中,政府多元化的偿债方式层出不穷,比如资产置换、债权置换、股权置换、税务置换等等。 甚至在部分环卫项目和公建项目上,也开始出现带资进场的现象,比如要求新中标的企业要先垫资偿还上一个退场企业的欠款。这些创新方式背后暗藏危机,各类抵债资产的贬值风险会吞噬企业价值。并且,这些资产的流动性差,大部分抵债房产、车位需长期运营变现,中小物业缺乏盘活能力。3、破局之路在何方? 2024年10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。 《 意见》要求,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;要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,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(投诉)平台,健全投诉督办约束机制等等。 2024年底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“解决拖欠账款”列为民营经济三大工作重点之一,明确地方政府需用好专项债资金,国企需“应付快付”。 进入2025年以来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审议,将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账款支付。 同时,2025年新增专项债中20%定向用于清偿欠款,预计释放资金超5000亿元。 短期看,专项债和化债基金可缓解部分压力,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未根本解决。中长期来看,还需推进两项改革: 一是财税体制改革,扩大地方税基,减少对土地财政依赖; 二是市场化清欠,推广供应链金融、应收账款保险,降低企业坏账风险。 结语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,只有地方将拖欠企业的账款结清,企业才有钱去支付员工工资、供应商货款、采购新原材料,而员工、供应商拿到钱就会去消费和投资,整个经济循环才能慢慢跑通。所以,清偿欠款,是经济回暖的推动力之一,也是社会预期回暖的关键一环。 目前来看,欠款到账的曙光已然显现,但根治拖欠顽疾,既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,更离不开治理思维的革新。从“权力主导”转向“契约精神”,从“运动式清欠”升级为“制度化防控”,这可能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。 |